人口老龄化虽然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但伴随人口老龄化应运而生的银发经济有望成为未来30年我国经济领域确定性很强、极具发展潜力的新赛道。然而浮躁易失路、行稳可致远,要促进我国银发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还亟待理清4个关键问题。 一是把握好制约银发经济发展的根本症结。 在此前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导致我国银发经济“叫座不叫好”的因素,既有供给侧因素,也要需求侧因素。长远来看,随着老年人收入水平的提升,需求侧因素淡化,供给侧因素将逐步凸显,需要着力解决“有钱买不到合适产品和服务的问题”。但是短期看,需求侧因素仍占据主导地位,典型的表现是“没钱的老年人无力消费,有钱的老年人不愿消费”。 供给创造需求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存在。目前看,在银发经济领域还存在着“需求误区”,即一定程度上混淆了潜在需求和有效需求。毫无疑问,伴随老年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潜在需求也随着快速增长,但是其中有多大比例、多大程度能转化为有消费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的有效需求,还需要深入研究探讨。 从这个角度而言,今后我国要发展银发经济,不仅要从供给侧发力,更要从支付端和需求侧发力,研究制定出更多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比如,针对老年人“资产富裕、货币贫乏”问题,疏通资产转变为现金流的渠道应该成为今后提升老年群体,特别是新生代老年群体消费支付能力的重要着力点。 二是把握好银发消费的替代效应。 当前主流观点将银发经济界定为向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以及为老年阶段做准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从该定义看,银发经济的内涵具备了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的视角,不简单等同于老年经济,但是毫无疑问其主体构成仍然是面向老年消费者的“老年经济”。 在总体人口数量呈现负增长,这一人口发展新形势下,政策理论和学术界亟待回答一个问题:与老年人口增长伴生的消费需求增长与少儿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伴生的消费需求减少之间究竟存在何种关系。 换而言之,就消费绝对量变化而言,是前者增量正好能够对冲后者减量,还是前者增量大于或者小于后者减量。不同的判断结果,意味着银发消费在我国最终消费格局中的地位和效用不同,即对我国最终消费是有增量效应、还是减量效应,抑或正好是等量替代效应。 三是把握好银发经济领域事业和产业的区别与联系。 发展银发经济需要把握好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区别与联系。 从性质看,老龄事业具有福利性、公益性、公共性,注重公平和社会效益;老龄产业具有竞争性、经营性、分众性,注重效率和经济效益。 从供给看,老龄事业使用公共资源,侧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产品,通常使用事业单位的供给机制;老龄产业使用市场资源,侧重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和产品、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和产品,使用企业的供给机制。 从调控方式看,老龄事业领域服务和产品的生产供给使用的是直接调控;对老龄产业的调控则是间接调控。从需求看,老龄事业侧重满足公民老年期基础性的、生存性养老需求,老龄产业侧重满足公民老年期个性化、多样化、高层次的养老需求。 从两者联系看,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是可以相互促进、彼此成就的。老龄事业的繁荣发展将会为老龄产业的发展培育消费人群,老龄产业的繁荣也会倒逼或者带动老龄事业领域服务和产品的提质增效。 四是把握好银发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政策选择。 从先发老龄化国家的银发经济演变规律看,业态上银发经济经历了银发服务发展到整个经济和产业的银发化。性质上,经历了福利性的事业起步,逐步走向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再到重点鼓励产业化发展的历程。在此过程中,需要把握好不同阶段的政策工具运用。 在福利性事业起步阶段,市场是失灵的,通常使用事业单位的供给机制来满足老年人的基础性的、生存性养老服务需求,产业政策及工具运用处于发展酝酿状态。 在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阶段,事业单位的供给机制和市场化的供给机制并存,需要根据产品和服务的性质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在此阶段,需要注意避免用事业发展的思维来谋划推动产业的发展,其典型表现是把发展事业的扶持政策简单套用到产业发展领域,进而混淆了事业和产业的边界。在协同发展阶段,产业政策表现出较强的差异化、选择性特点以及政府干预市场的特征。 在产业化发展阶段,伴随整个经济和产业的银发化,面向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不再具有“特殊性”,而是作为普通产品和服务进行销售,市场化的供给机制占据主导地位。该阶段产业政策需要从政府干预市场向赋能市场转型,更多运用的是普惠性、功能性产业政策工具,比如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制度基础,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