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该标准规定了60周岁及以上中国健康老年人九大标准。 《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对60周岁及以上中国老年人健康状态的评估。中国健康老年人应满足的九大标准包括: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重要脏器的增龄性改变未导致明显的功能异常;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控制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范围内;营养状况良好;认知功能基本正常;乐观积极,自我满意;具有一定的健康素养,保持良好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家庭和社会活动;社会适应能力良好。 评估实施具体过程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内,接受过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评估实施和评估标准培训的医疗卫生、护理、养老等专业人员,对居住地或所在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健康3个维度(总和满分为100分),即躯体健康(0至50分)、心理健康(0至30分)、社会健康(0至20分)3项一级指标,各一级指标下细分二级、三级指标,每项三级指标对应不同分值。如躯体健康的二级指标“一般状况”下的三级指标“睡眠状况”中,老年人睡眠状况良好、一般或差分别可得4分、2分或0分。 国家卫健委为评估人员印发《中国健康老年人评估表》《中国老年人健康各维度状态评估标准表》《中国老年人健康状态评估标准表》《中国健康老年人相关指标评估量表》等表单,规范评估标准。评估人员通过询问评估对象或其照顾者,填写《中国健康老年人评估表》中的内容,按照该表中“评估项目”进行逐项评估,填写每个三级指标评分,并计算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健康每个维度的分值,再参考《中国老年人健康各维度状态评估标准表》为3个维度进行健康状态评估。最终,中国老年人健康状态评估总分为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健康3个维度的评分之和,80至100分且健康评估3个维度均为“健康”的老年人,可评估为健康老年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时发布的《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适用于居家、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辅助医疗护理服务的从业人员。服务项目包括生活照护(清洁照护、饮食照护、排泄照护、睡眠照护、移动照护)、基础照护(指标观测、用药照护、排痰照护)、安全与急救(安全防护、现场初级急救)、康复照护(日常活动训练、功能位摆放及肢体被动活动)、心理照护(沟通交流、精神慰藉)、临终照护(心理支持、症状观察及躯体照护)等。 |